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第三届齐鲁农业科技奖申报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(一)技术创新奖
1.技术创新成果应立足产业需求,来源于实践,应用于生产,能为生产实际服务,尤其是研究当前农业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的科技成果。要求整体技术推广应用至少满2年,即项目完成时间截止2020年1月1日之前。鼓励原始创新成果申报,杜绝拼凑或中间成果申报。
2.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国家科技奖、省部级科技奖、齐鲁农业科技奖的技术内容。
3.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,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;同一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。
(二)科学普及奖
1.科普成果主要指农业科普作品或产品,要立足农业科普事业发展,普及效果好、受众面广、能有效提升公民科学素养,在选题内容、表现形式或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,拥有持续影响力和宣传力。
2.成果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前。
3.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国家、省部级、齐鲁农业科技奖科学普及类奖项。
4.完成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,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;同一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。
(三)巾帼科技奖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坚定,热爱祖国,作风廉洁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学风,恪守科学道德。
2.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1)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;
(2)在技术科学方面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,并有显著应用成效;
(3)在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、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;
(4)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国家或省(部)级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等奖项。
3.不超过60周岁(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。
(四)青年科技奖
1.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三农,具有“创新、求实、协作、奉献”的科学精神,恪守科学道德,学风正派,品行端正。
2.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1)在农业基础与前沿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、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,对学科发展起到推动作用;
(2)在农业应用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,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;
(3)在农业农村科学技术普及、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与产业化中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;
(4)在农业农村经济等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,业绩突出,具有较大发展潜力。
上述成果应主要在国内取得,被推荐人应为科技成果的首要贡献者。
3.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(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五)优秀创新团队奖
要求科技道德素质过硬、创新贡献重大、团队效应突出、引领作用显著,能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与创新的科学研究群体,应在近5年内(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)取得过重大科研成就,成果转化与产业贡献突出。
二、申报方式
请有意向申报该奖项的老师根据原通知(附件8)和填写指南要求(附件1)认真准备,于11月28日前将推荐书(附件2-6)、申报材料及汇总表(附件7)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@sdwfvc.edu.cn。
附件:
1.2022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技术创新奖推荐书填写指南
2.2022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技术创新奖推荐书(在系统填写)
3.2022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科学普及奖推荐书
4.2022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巾帼科技奖推荐书
5.2022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青年科技奖推荐书
6.2022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优秀创新团队奖推荐书
7.推荐2022年度齐鲁农业科技奖成果汇总表
8.关于开展第三届齐鲁农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科技处
2022年11月11日